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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10162027
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控收賄案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她踐踏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不法的形象,危害司法公信,收賄期間長達79個月,犯罪所得2300萬元,判刑12年,還可上訴。 陳玉珍遭賭博電玩業者檢舉,指控她長期當業者門神,收黑錢高達新台幣2300萬元,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、洗錢等罪起訴陳玉珍、律師郭學廉;並依行賄、賭博罪起訴電玩業者施永華,陳玉珍是首名涉貪的女檢察官。 一審開庭期間,陳玉珍鬆口認罪,坦承收黑錢;台北地院民國103年7月判陳玉珍12年徒刑,褫奪公權5年;郭學廉犯洗錢罪,判處6月徒刑;施永華因自首行賄,依法免刑。
涉貪女檢陳玉珍 二審維持重判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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